一、课程基本信息
课程名称 |
庭审与明辨技能(Skill of Court Hearing and Court Debate) |
课程代码 |
19401304 |
课程类别 |
必修课 |
课程性质 |
实践实训教学平台课程 |
课程学分 |
2 |
课程学时 |
32 |
开课学期 |
第 5 学期 |
是否独立设课 |
是 |
开课单位 |
36365线路检测中心,bet36365路检测中心 |
先修课程 |
刑法、民法总论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等 |
后续课程 |
法官实务、检察官实务、律师与公证实务、公司法务、毕业实习等 |
适用专业 |
法学专业 |
二、实训性质、地位与任务
《庭审与明辨技能》实训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实训实践类课程之一。通过本课程实训,使学生掌握一些法庭审理、法庭询问、法庭辩论的基本方法和技巧,并通过实训,让学生具有法庭审理与辩论的初步能力。
三、实训目的与要求
1、加强学生法律职业教育;
2、提高学生法律职业素养;
3、掌握法庭审理和辩论的基本方法和技巧;
4、掌握法庭交叉询问的基本方法和技巧;
5、初步具备法庭庭审和辩论的能力。
四、实训项目设置及学时分配
序号 |
实训项目名称 |
实训 学时 |
实训 类型 |
实训要求 |
每组 人数 |
1 |
法庭审理技能 |
16 |
综合性 |
必做 |
7人 |
2 |
法庭辩论技能 |
16 |
综合性 |
必做 |
7人 |
合 计 |
|
必做学时:32 选做学时:0 |
五、实训项目内容与基本要求
实训一 法庭审理技能
(一)实训目的与要求
通过本项目的实训,让学生懂得法庭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巧,并形成一定的法庭审理体验和初步的案件审理能力。
(二)实训内容或原理
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;
法庭审理中法官的发问方法和技巧;
法庭审理中主审法官的庭审掌控方法和技巧;
法庭审理中律师或检察官的举证和质证方法和技巧。
先由教师或实务部门的专家讲述和分解以上方法和技巧,并进行演示,然后再根据设计好的案例,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进行反复训练,最后由学生总结,分享体会。
(三)实训主要仪器设备及材料
模拟法庭,以及可以移动课桌和椅子的宽敞多媒体课室。
(四)实训报告要求
训练完毕要求每人撰写一份实训心得和总结,字数在1000-3000之间。
实训二 法庭辩论技能
(一)实训目的与要求
通过本项目的实训,要求学生掌握法庭辩论的基本方法和要求,具备初步的法庭辩论的基本能力。
(二)实训内容或原理
辩论的基本技巧和方法;
法庭辩论的特殊技巧和方法;
律师辩论的注意事项和技巧;
检察官辩论的注意事项和技巧;
法庭交叉询问的方法和技巧。
先由教师或实务部门的专家讲述和分解以上方法和技巧,并进行演示,然后再由学生根据教师设计的案例进行角色扮演进行反复训练,最后由学生总结,分享体会。
(三)实训主要仪器设备及材料
可以移动课桌和椅子的宽敞课室,以及多媒体课室。
(四)实训报告要求
要求每人撰写一份实训心得与总结,字数在1000-3000之间。
六、主要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
序号 |
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名称 |
对应实训项目 |
备注 |
1 |
模拟法庭,可以移动的课桌和椅子、多媒体教室 |
法庭审理技能 |
|
2 |
模拟法庭,可以移动的课桌和椅子、多媒体教室 |
法庭辩论技能 |
|
七、考核方式、方法及成绩评定方法
(一)考核方式与方法
撰写和提交实训心得和总结。
(二)实训成绩评定方法
实训成绩由考勤成绩和实训报告成绩组成。 考勤成绩占60%,报告成绩占40%。报告成绩为两次实训心得和总结的平均分。
八、实训教学资源
(一)教材及实训指导书
孙青平编,《法庭规则与技巧研究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.2015年9月。
(二)参考书目
序号 |
编者 |
教材名称(或版本) |
出版社 |
出版时间 |
1 |
廖美珍 |
《法庭语言技巧(第三版)》 |
法律出版社 |
2009年8月 |
2 |
胡详甫 |
《法庭风云:刑事辩护证据运用与法庭策略》 |
法律出版社 |
2015年5月 |
3 |
[美]威尔曼著,林纪嘉译 |
《法庭对质艺术》 |
辽宁教育出版社 |
2005年11月 |
4 |
刘燕 |
《法庭上的修辞:案件事实叙事研究》 |
中国书籍出版社 |
2017年1月 |
5 |
邹碧华 |
《法庭上的心理学(第2版)》 |
法律出版社 |
2014年4月 |
6 |
邹碧华 |
《要件审判九步法》 |
法律出版社 |
2010年9月 |
(三)网络资源
(1)中国庭审公开网,网址:http://tingshen.court.gov.cn/
(2)广州法院网络直播平台,网址: http://gz.sifayun.com/?courtId=14
(3)最高人民法院网,网址:http://www.court.gov.cn/
(4)广东法院网,网址:http://www.gdcourts.gov.cn/
九、其他说明
本大纲经课程所属学院制定人、审订人、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,以上内容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