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办印发《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》,方案中三大措施拓宽落户通道,十大方面提供政策保障。想知道这“一个亿的户籍改革方案”与大学生有啥关系吗?往下看!
《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》中,有这些要点与大学生息息相关!
●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,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。
●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、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,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。
●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、技术工人、职业院校毕业生、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。
●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,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,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。
● 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,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(创)业地。
●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、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,区分城市的主城区、郊区、新区等区域,分类制定落户政策,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。
●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,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,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。
●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、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。
●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。
● 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,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。
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。
● 各地区要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。
● 加快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,为进城落户居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。
为啥要定1个亿?在回答这个问题前,可以回顾下“3个亿”。
2014年3月,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,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,今后一段时间,要着力解决好“三个一亿人”的问题: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,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,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。
解决“三个一亿人”,户籍制度改革是核心,这被称为继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次“解放”农民的革命。
在目前的城镇化过程中,往往存在一个尖锐的“两难”问题,即中小城市落户容易,但由于就业机会少、公共资源不足,所以缺乏足够吸引力,大学生不愿意去,而大城市就业机会多,教育医疗资源好,吸引力很大,但要落户却很难。所以大城市落户限制能否放宽是大学生最关注的重点。
对此,方案中特别醒目的一点是,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。
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、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,区分城市的主城区、郊区、新区等区域,分类制定落户政策,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。
这次落户方案同样遵循了分阶梯的原则,分超大城市、特大城市、大中城市三类,小城镇落户因为早已放开,所以方案里按下不表。
什么是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?目前来说,每年住建部出版的《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》是对各大城市城区人口最接近准确的统计。根据《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3》的数据,有4个城市超过了1000多万,分别是上海、北京、广州和深圳,这四个城市也刚好是目前的四大一线城市。
在四大一线城市之后,重庆、天津、武汉、成都、南京、沈阳这6个城市的城区人口在500万到1000万之间,为特大城市。超大城市+加上特大城市,刚好10个。这10个城市中,除了改革开放之后迅速崛起、位居第四的深圳外,其余9个城市均属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十大城市,是各大区的中心,教育、医疗、文化等资源配置最好。
对于大中城市来说,明文规定不得采取购买房屋、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,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,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,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。
其实,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正式公布后,很多地方放的落户口子比中央文件要宽松得多。比如中等城市和大城市落户的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要求,安徽省缩短到“不得超过1年”和“不得超过3年”。河南、黑龙江、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。可见地方上推进城镇化的迫切。
这些点你get了吗?
(来源:中国青年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