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法(2007年003号)
根据各系的申报意见,从有利于专业学科发展和课程建设出发,便于开展教研活动,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,同意成立教研室,并决定郭洪波等5位教师任教研室主任。教研室的设置和教研室主任的安排如下:
经济法教研室: 主任:郭洪波教授
民商法教研室: 主任:陈英副教授
综合法学教研室: 主任:王力彬讲师
政治学教研室: 主任 符文品副教授
公共管理学教研室: 主任:刘博逸副教授
教研室的教师、课程等归属问题由各系自行决定,决定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该决定从公布之日生效。
政法学院
2007年10月30日